医疗异地转移

    • 办理条件:

      1、 在天津已开立社保、公积金账户。

      所需材料:
     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需要异地参保机构打印《养老参保缴费凭证》、《医疗参保缴费凭证》原件1份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+个人页)1份,男50岁以上和女40岁以上员工另需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异地参保缴费明细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原件1份。 公积金转移需要员工自行拨打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022-12329进行咨询预约。